女子偷情后生子被情人所夺携丈夫状告

2013年06月13日19:10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网北海6月13日电(陈燕) 广西百色一名有夫之妇网上与一名北海籍男子结缘发展为情人关系后,隐瞒该男子偷偷为其诞下一名男婴。该男子知道事情真相后,将孩子直接带至亲戚家抚养。女方一家为争夺回孩子抚养权将该男子告上法庭。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法院13日披露上述案情。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已育有一子的百色女子小丽通过网络认识被告人阿华,并发展为情人关系。此后,小丽经常瞒着丈夫到南宁与阿华见面,并与其断断续续地维持同居关系。2010年,小丽瞒着阿华在百色生下一名男婴小龙,并办理了入户手续。同年7月,阿华见到小丽及小龙后,觉得小龙与自己相似生疑,并做了亲子鉴定。

  2010年9月1日,小丽带小龙到南宁与阿华同居。9月2日,阿华将小龙带到北海姐姐家居住,拒绝将小龙归还小丽抚养,同时威胁小丽与丈夫离婚,跟其一起生活。小丽不同意,把实情告知丈夫阿伟。阿伟知道实情后,曾组织家人到北海要小孩,但遭到阿华的拒绝。

  2012年初,小丽夫妇将阿华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将小龙归还她抚养。在审理过程中,经亲子鉴定结果表明,小龙系小丽及阿华所生,与阿伟并无血缘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小龙系原告小丽与被告阿华的非婚生儿子,小丽与阿伟组成的婚姻家庭中,已生育有一子,目前年纪尚小。如果小龙由原告抚养,原告的经济负担明显过重,且小龙从四个月开始跟随被告阿华生活至今已经两岁,环境熟悉,生活稳定。阿华作为小龙的亲生父亲至今未婚,其稳定的经济收入及固定的住所足以给小龙一个健康成长的空间,小龙由被告抚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今年6月9日,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不予支持小丽请求判令将小龙归她抚养的诉讼请求。完

(原标题:偷情后生子被情人所夺 已婚女子携夫状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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